据多家媒体报道,日前,高德软件有限公司、高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德”)将北京嘀嘀无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滴滴)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诉称滴滴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并索赔7500万元。
高德诉称,滴滴公司明知同为被告的几名员工在原告处承担要职且对原告负有竞业限制义务采用教唆、劝诱、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致使其脱离与原告的雇佣关系,并有部分员工离职前夕大量拷贝原告公司商业秘密,严重损害了原告的权益。
此外,高德还诉称,滴滴公司使用引人误解的片面宣传,借此掩盖自己的短板,贬低其他同业经营者,严重损害了代表社会公共利益的市场竞争秩序,违反了商业道德和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应承担法律责任。
目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
高德除了诉称滴滴“挖角”之外,据第一观点等媒体报道称,此前高德和滴滴均有发布类似“出行报告”或“出行数据”,在此领域双方之间存在的一定的竞争关系,此番高德起诉滴滴不正当竞争,不排除与此领域的研究或成果发布有一定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