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美国费城地方法官Thomas Rueter要求谷歌提交存储在美国境外的用户邮件,配合联邦调查局对一起国内欺诈案的调查。此前微软也遭遇过类似事件,但当时联邦法院宣布,微软无需将存储于爱尔兰的数据交给政府,此次判决与之完全相反。
这位法官表示,其判决无意故意侵害谷歌作为数据所有者的权益。
Reuter写道:“虽然存储在国外的数据确实存在隐私被侵犯的风险,但假使有此类事件发生,也是发生在美国,发生在数据泄漏之时,而不是数据的转移过程中。”
对此,谷歌在当地时间周六表示:“这位地方法官未能遵循先例,我们将提起上诉,并继续抗击过于宽泛的搜查令。”
7个月前,位于纽约的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庭宣判,在政府官员的毒品调查案中,微软无需提交存储在爱尔兰都柏林的邮件数据。
1月24日,同样的情况,法院的判决却截然相反。巡回法院持异议的4位法官要求美国高法院或者国会对先前的判决进行修改,因为它不仅无益执法部门的工作,也会给安全埋下隐患。
这两起案件的判决,依据的都是1986年制定的《存储通信保护法》,而在许多科技公司和隐私支持者看来,这一法案已经过时。
在提交给法院的文件中,谷歌表示,有时为了保证网络性能,他们会将邮件拆分成几个部分,因此即使他们也不清楚特定的邮件到底存储在哪里。
基于此前微软案的判决,谷歌称,他们已经非常配合相关调查,提交了公司所知的,存储在美国的数据。
Rueter的判决显示,出于犯罪案件调查的需要,谷歌每年要收到美国相关机构2.5万次提交数据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