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诺购诺基亚审查 中企欲限制
作者:网络转载 发布时间:[ 2014/3/7 10:04:04 ] 推荐标签:微诺 诺基亚 并购
备受关注的微软诺基亚并购案,在美国和欧盟等多个和地区通过审查以后,目前正在中国商务部接受经营者集中审查。
“中国企业应该学会善用游戏规则。”3月6日,一位手机厂商业内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如果说知识产权是全球认可的游戏规则,那么借助这样的并购审查机会,表达自己的诉求,正是善用游戏规则的题中之义。
记者获悉,3月3日,中国反垄断主管机关针对微软收购诺基亚案件的审查,举行了一场研讨会,参加者包括中国本土一众手机业内企业,以及相关专家和行业协会。
中国手机产业链中的相关与会者表达了诸多诉求,其中核心的包括,第一,对诺基亚在许可费率及FRAND、禁令使用方面附加限制条件,避免其及其专利受让人不合理的运用专利权;第二,对微软附加限制条件,要求微软针对Android专利的许可费及禁令使用有所限定。
根据2010年1月开始施行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办法》,对不予禁止的经营者集中,商务部可以决定附加减少集中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的限制性条件。
本土企业专利忧虑
微软与诺基亚于去年9月2日签订股份与资产买卖协议,该交易涉资72亿美元,其中微软以约50亿美元收购多数诺基亚设备和服务业务,并另外支付约22亿美元获取诺基亚10年期的非专属专利授权。
由于诺基亚在此次交易中未将其拥有的庞大专利组合售予微软,而是采取了专利使用授权的方式,这让不少手机厂商对其未来可能成为“专利流氓”产生了担忧。
专利流氓(Patent Troll),又称专利蟑螂、专利鲨鱼,是指那些没有实体业务、主要通过积极发动专利侵权诉讼而生存的公司。由于没有实体业务,国际上又称其为NPE(Non-Practicing Entities,非执业实体)。
诺基亚将手机业务出售给微软之后,将改变原本手机行业的专利授权均衡态势。这是因为,仍拥有专利的诺基亚已不从事手机生产制造,不再担心其他手机厂商的专利权反诉,也不需要考虑与其他同行进行交叉授权,从而有可能提高其专利授权费。
事实上,诺基亚法律发言人马克·达兰特亦在该收购交易披露后表示:“直到现在,诺基亚并没有大量地对外许可自己的专利,但是当手机业务剥离后,我们将会尝试进行技术对外许可。”
“在商务部的研讨会上,本土手机企业希望能够在这两个方面对诺基亚形成限制。”一位手机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避免诺基亚自身成为专利流氓,同时,其今后的相关专利受让人也应该在受限制范围之内。
针对微软的限制诉求则体现在其目前针对Android手机操作系统收取的专利费。虽然安卓系统是免费使用的,但是系统中使用的微软核心专利,包括文件管理、通信管理等,依然需要向微软支付专利许可费用。
据业内人士介绍,微软与HTC、中兴等20家企业签署了许可协议。根据这一协议,微软对手机和平板电脑每台收取约5-20美元的专利费。预计到2017年,仅中国企业需向微软支付至少38亿美元的专利许可费(包括过去销售额)。
由于竞争的加剧和低端智能手机的兴起,智能手机的价格一路走低,而微软的专利收费标准则基本不变,这意味着其占中国手机企业成本的比重越来越高。
一位手机业人士表示,微软的很多专利不是标准专利,但是形成了事实上的标准,希望商务部审查该收购案时对微软附加条件,希望微软今后在针对这些专利的授权时遵循FRAND原则。
FRAND是Fair(公平)、Reasonable(合理)and Non-Discriminatory(非歧视)的首字母缩写。目前,包括3GPP在内的很多电信组织在把专利纳入电信标准时,都要求专利拥有者签署关于FRAND的声明,以确保专利持有者获得利益的同时,对他们的权利进行一定的约束,否则使用者会付出巨额代价。
“一些本土企业希望微软的Android授权费能维持一定上限,合理地进行专利授权,并不得随意使用禁令。”前文提及的手机业内人士表示。

sales@spasv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