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诺购诺基亚审查 中企欲限制
作者:网络转载 发布时间:[ 2014/3/7 10:04:04 ] 推荐标签:微诺 诺基亚 并购
“限制性条款”选项
在微软收购诺基亚交易案中,微软的相关联业务是Windows Phone手机操作系统,诺基亚出售的是手机生产制造业务,属于产业链垂直整合。由于微软的手机操作系统在全球市场占有率仅为3.4%,且市场上存在市场份额高达80%的Andorid系统可供手机厂商选择,因此微软在收购交易后停止将Windows Phone授权给其他手机厂商的可能性不高。
有业界人士据此猜测,该收购案在中国商务部的审查结果也很有可能是通过,但考虑到上述现实性顾虑,不排除会在通过审查的同时,对其提出限制性条款。
根据商务部《经营者集中审查办法》,其对这类交易会先进行长至30天的初步审查,“进一步审查”的时限为90天,特殊情况还可延长60天。
在商务部给出决定之前,中国台湾地区相关机构已经做出了自己的决定。2月19日,台湾地区“公平交易委员会”通过了微软收购诺基亚相关资产的交易,但是添加了限制条件。具体为:要求微软在许可移动设备相关专利时不得进行不合理定价或给予歧视性待遇,也不得以其他方式干预移动设备生产商自由选择移动操作系统的权利。同时,要求诺基亚应当按照公平、合理和非歧视原则(FRAND)对所拥有的标准必要专利进行许可。如果诺基亚将自己的标准必要专利转让给其他企业,应当确保该企业按照上述原则对受让专利进行许可。
“中国手机企业面临的专利授权费确实太高。”一位全球出货量排名前五的手机厂商负责人对记者感叹说。
事实上,当市场失灵、无法通过企业的力量解决时,通过司法或执法部门进行必要的纠正,即使在美国也已有诸多先例。2013年初美国联邦法院在微软诉摩托罗拉案中的判决,大幅降低了摩托罗拉要求微软支付的专利许可费。
“与事后救济从而浪费司法资源和执法资源相比,在经营者集中审查阶段对其进行有效的约束和限制,显然是一种更为高效的选择。”一位业内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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